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34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有关事项的公告(10)
编辑:图图 信息来源:网络 发布时间:2022-01-23 阅读:次 WAP页
项目 | 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,但不享受项目所得减半优惠政策 | 先选择享受项目所得减半优惠政策,再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,并对叠加部分进行调整 |
纳税调整后所得 | 500 | 500 |
所得减免 | 300 | 300+150×50%=375 |
弥补以前年度亏损 | 20 | 20 |
应纳税所得额 | 500-300-20=180 | 500-375-20=105 |
应纳所得税额 | 180×25%=45 | 105×25%=26.25 |
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减免税额 | 100×(25%-12.5%×20%)+(180-100)×(25%-50%×20%)=34.5 | 100×(25%-12.5%×20%)+(105-100)×(25%-50%×20%)=23.25 |
叠加享受减免优惠 | 0 | A=23.25 B=23.25×[(150×50%)÷(500- 375)]=13.95 A和B的孰小值=13.95 |
应纳税额 | 45-34.5=10.5 | 26.25-(23.25-13.95)=16.95 |
在例1、例2情形下,企业应选择同时享受项目所得减半和小型微利企业优惠政策。在例3情形下,企业不选择享受项目所得减半优惠政策,只选择享受项目所得免税和小型微利企业优惠政策的,可以享受最大优惠力度。
综上,建议纳税人在申报时关注以下两方面:一是可以同时享受两类优惠政策时,建议纳税人根据自身实际情况综合分析,选择优惠力度最大的处理方式。二是纳税人通过电子税务局申报,申报系统将帮助纳税人自动计算叠加享受减免税优惠,无需纳税人再手动计算。
四、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多缴税款的处理
为减轻纳税人办税负担,避免占压纳税人资金,自2021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起,纳税人在纳税年度内预缴企业所得税税款超过汇算清缴应纳税款的,不再抵缴其下一年度应缴企业所得税税款。纳税人应及时申请退税,主管税务机关应及时按有关规定办理退税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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